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印发了《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号),现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该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计划对全省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推动科技资源配置更加科学高效,提升科技创新产出效能,从2022年起,省财政将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省政策引导类计划等专项资金进行优化整合,设立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有关专项科技计划组成,面向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创新需求,支持我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运行和支撑我省高水平创新体系建设。为规范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遵循“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科学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
二、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主要包括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内容为制定依据与资金名称等。第二部分为管理机构和职责,明确规定了省财政厅、省科技厅、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各自的职责。第三部分为资金支持范围,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从0到1”的原始创新研究;开展产业前瞻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现代农业、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创新与示范应用;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标志性的创新平台载体;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引进、科技政策研究、国际科技合作及港澳台科技合作、乡村产业振兴、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科学技术奖励;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由省科技厅立项支持的其他科技创新项目,以及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组织实施的项目等。第四部分为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管理和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立项管理包括指南发布、项目申报、专家咨询、项目审定立项等几个环节。项目实施管理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制、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结题验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等方面。第五部分为资金使用与管理,明确以项目制立项管理的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按照省级财政科研经费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间接费用核定、项目预算调剂、结余经费处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对于采取非项目形式支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应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专项用于相关科技创新工作。第六部分为财会监督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结果互认,减少过程性检查;列明违法违规情况并规定相应处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体系。第七部分为附则。
三、该办法是否已征求公众意见?
本办法已通过省财政厅外网公众互动专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