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23〕19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文物资源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及其应用指南,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
2.《政府会计准则第11号——文物资源》应用指南
财 政 部
2023年10月20日
政府会计准则第11 号——文物资源.pdf
《政府会计准则第 11 号——文物资源》应用指南.pdf